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孜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甘孜州州级前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0-18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06-14甘孜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年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05-10甘孜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04-03甘孜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04-03《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解析
10-08《甘孜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政策解读
04-21《甘孜州地震应急预案(试行)》政策解读
03-27《甘孜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01-11《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解读
01-07政府信息公开
14
2023-06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孜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甘办发〔2023〕2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经州政府同意,现将《甘孜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甘孜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2023年修订)
目 录
1 总则 …………………………………………………………… 5
1.5 工作机制 ……………………………………………7
1.6 应急响应分级 ……………………………………… 8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 8
2.3 专项工作组………………………………………… 19
3 预防和监测预警……………………………………………… 23
3.2 监测预报预警……………………………………… 26
4 应急响应……………………………………………………… 34
4.1 总体要求…………………………………………… 35
4.4 舆论引导…………………………………………… 47
5 应急保障……………………………………………………… 48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48
5.2 应急装备保障…………………………………… 48
5.3 应急抢险队伍保障……………………………… 48
5.4 供电保障………………………………………… 49
5.5 交通运输保障…………………………………… 49
5.7 治安保障………………………………………… 49
5.8 物资保障………………………………………… 49
5.10 技术保障………………………………………… 50
6 后期处置……………………………………………………… 51
6.1 物资补充和工程修复…………………………… 51
6.2 调查评估………………………………………… 51
6.3 奖励……………………………………………… 51
6.4 约谈整改………………………………………… 51
6.5 责任追究………………………………………… 52
7 附则…………………………………………………………… 52
7.1 预案演练………………………………………… 52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52
7.3 名词术语定义…………………………………… 53
7.4 预案解释………………………………………… 54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进防汛抗旱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依法高效有序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川府发〔2021〕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度修订)的通知》(川办发〔2023〕13号)和《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甘府发〔202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甘孜州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州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泥石流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水电站垮坝、堤防渠道决口、水闸倒塌、河道壅塞、堰塞湖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下原则:
——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相关部门(单位)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突出水旱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预案管理、物资保障和队伍建设,强化监测会商与分析研判,健全预报预警发布机制,针对性开展演练,实现预报、预警、预演、预案的全链条融合。
——科学处置、安全第一。险灾情发生后,坚持科学指挥决策,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及时开展险灾情处置,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处置过程中要始终将抢险救援人员和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加强防汛抗旱专业化队伍建设,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将科学研判、快速处置、精准管控等要求贯穿“防抗救”各环节,不断提升防汛抗旱专业化水平。加强防汛抗旱宣传培训,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增强干部群众辨灾识灾、转移避险、自救互救的意识和实战能力。
1.5 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防汛抗旱责任落实“三单一书”、责任督促“两书一函”“四不两直”等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防汛抗旱联动机制;制定工作规则,厘清各相关部门上下层级间、部门间的工作关系,构建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配合紧密的职责体系,形成统一指挥、高效协同、无缝衔接的“防抗救”一体化格局,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快反应、更好效果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1.6 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预警、汛情、险情、灾情的影响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州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分为一、二、三、四级。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严格落实各级地方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救灾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全面提升防汛抗旱能力。
2.1 组织指挥体系
甘孜州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图见附件1。
2.1.1 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甘孜州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州防指)是州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应急委)下设的专项指挥部,在州委、州政府和州应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州防汛抗旱工作。
州防指由州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常务副州长和分管水利及分管应急的副州长共同担任指挥长(分管水利的副州长负责日常工作),州军分区副司令员任第一副指挥长,州水利局局长、州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州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州气象局局长、甘孜水文中心主任、武警甘孜支队参谋长以及州水利局、州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甘孜军分区、武警甘孜支队、州水利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牧农村局、州林草局、州商务合作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国资委、州乡村振兴局、州国动办、州气象局、甘孜水文中心、州通信发展办、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森林消防支队、州红十字会、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国网甘孜供电公司、中石油甘孜分公司、康定机场集团等为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州防指成员。
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州防办)设在州应急管理局。州应急管理局局长、州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州应急管理局、州水利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气象局各1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
2.1.2 县(市、局)防汛抗旱指挥部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市、局)设立由有关部门、人民武装部、驻地武警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政府常务负责人和分管水利、应急的负责人共同担任指挥长,由分管水利的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防汛抗旱工作。
2.1.3 乡镇(街道)、村(社区)防汛抗旱组织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乡镇、街道设防汛抗旱指挥部,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并明确与防汛抗旱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域防汛抗旱工作。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行政村、城镇社区设防汛抗旱工作小组,由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责任人,兼任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域防汛抗旱工作。
2.1.4 其他防汛抗旱组织
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涉水工程建设单位、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大中型企业,应组建专门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
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2.2 工作职责
州、县(市、局)、乡镇(街道)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加强防汛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巩固提高防洪能力;做好水旱灾害后的恢复与救济工作,包括灾区的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救灾工作以及所管辖地区的各项水毁工程设施修复工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洪涝干旱灾害地区的抢险救灾和水毁工程修复。
2.2.1 州防指职责
州防指在州委、州政府和州应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州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关于防汛抗旱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全州防汛抗旱形势,部署水旱灾害防范工作,加强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的全过程统筹并监督执行情况。
(3)督促指导工程治理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完善防汛抗旱体系,提升全州防灾减灾能力;督促指导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汛期组织会商研判,加强监测预警。
(4)督促指导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适时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协调科学调度洪水,及时处置险情、灾情;及时发布重大、特别重大或影响较大的防汛抗旱信息。指导各县(市、局)对未达到响应级别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开展处置工作。
(5)按照州应急委的安排,负责组织指挥重大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特别重大水旱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省政府工作组和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6)建立完善法规制度、预案体系,加强宣传培训演练,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7)完成省防指,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 州防指领导职责
总指挥:担任全州防汛抗旱工作行政责任人,全面领导、指挥全州防汛抗旱工作,对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
指挥长:常务副州长协助总指挥组织、指挥、协调全州防汛抗旱工作。分管应急管理的副州长负责防汛抗旱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分管水利的副州长负责州防指日常工作。完成总指挥安排的其他任务。
第一副指挥长:协助总指挥、指挥长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和民兵、协调驻州解放军和入州支援部队开展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等防汛抗旱行动。完成总指挥安排的其他任务。
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总指挥、指挥长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州防办工作。州水利局局长统筹“防”和“治”,做好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工作;州应急管理局局长统筹“救”,协同做好“防”和“治”相关工作。完成总指挥安排的其他任务。
副指挥长:协助总指挥、指挥长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工作分工和总指挥、指挥长的安排,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
2.2.3 州防办职责
州防办承担州防指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州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县(市、局)防指(办)认真贯彻省防指(办)和州委、州政府、州防指的工作部署情况。负责州防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沟通、共享相关信息,向州防指提出重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意见。
(1)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工作机制。
(2)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单位)汛前准备工作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负责本级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的汇总上报并公示。
(3)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值班值守、调度会商、隐患排查、督导检查工作。
(4)组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组织开展防汛抗旱综合演练工作;统计、核实、上报和发布洪涝水旱灾情。
(5)统筹防汛抗旱宣传和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发布州委、州政府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
(6)负责州防指会议组织、文件起草、简报编印、档案管理等工作。
(7)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州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2.2.4 州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州防指成员单位是州防汛抗旱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防汛抗旱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甘孜军分区 负责协调驻州部队(含预备役部队)及州外支援部队,组织所属部队和民兵参与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及执行其他重大防汛抗旱任务。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武警甘孜支队 负责组织所属部队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保护重要目标安全、协同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及其他重大防汛抗旱任务。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水利局 负责协助做好州防办日常工作;负责全州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统筹未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时和启动三、四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后的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市、局)对一般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工作;负责协助编制修订《甘孜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和区划分级;组织编制州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急抢护,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中型以上水库、电站移民安全度汛工作,负责指导职权范围内水电站防汛安全工作;水毁防洪工程应急处置及除险修复技术指导。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应急管理局 负责做好州防办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启动一、二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后的全州水旱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负责协助指导各地对一般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协助全州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编制修订《甘孜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洪涝灾区和旱区群众的生活救助,督促、指导各级应急救援演练;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提交州防指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综合监测预警,承担洪水干旱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委宣传部 负责防汛抗旱重大事件新闻发布,指导做好汛情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委网信办 负责统筹做好防汛抗旱网络舆情管控工作,指导相关单位(部门)做好舆情监测、上报、研判、处置等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发展改革委 负责重点防汛抗旱建设项目审批,积极争取将重大防汛和抗旱工程建设纳入国家、省基建计划。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调运、调拨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粮食及帐篷、棉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供给。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能源领域防汛抗旱的组织实施工作,配合指导职权范围内水电站防汛安全工作,配合做好受灾区域和受灾群众生产生活能源保障有关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经济信息化局 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电紧急调度、成品油应急保障,并按照州防指指令做好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保障,负责指导职权范围内水电站防汛安全工作,协调州防指防洪调度指令顺利执行。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教育体育局 负责组织指导学校防汛减灾工作和校区的防汛安全,组织指导各地有序组织师生安全撤离,必要时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停止校车运营等措施。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公安局 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等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民政局 负责指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规范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做好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和反馈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局)依规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财政局 负责州级防汛抗旱经费的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及时下拨中央、省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负责指导协调因降雨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治等工作,做好因降雨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地理信息支撑。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组织指导城镇建成区排水防涝设施工程建设、排涝设施和设备的应急抢护等工作,组织指导对灾区受灾房屋结构安全进行应急评估,为灾区群众应急安置房和灾后返迁房的启用安全提供技术指导。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交通运输局 负责公路交通行业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和协调处置职责范围内公路抢通保通和应急运输保障等工作,配合公安交警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农牧农村局 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州农业旱涝灾情信息,指导全州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等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林草局 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州林业和草原旱涝灾情信息,做好林业草原防汛抗旱救灾、生产恢复等工作,负责灾后生态修复。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商务合作局 负责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防汛抗旱救灾物资和灾后恢复重建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等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文化广电旅游局 负责组织指导地方文化旅游行业做好防汛减灾、防汛安全等工作;协助景区主管部门做好景点防汛减灾工作;负责组织广播电视防汛抗旱宣传工作,配合做好防汛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卫生健康委 负责组织指导地方开展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国资委 负责督促指导所监管州属国有企业做好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乡村振兴局 负责协助指导乡村振兴设施、产业的防洪安全和灾后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国动办 负责协调组织人防工程防汛抗旱工作,组织人防专业队伍配合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气象局 负责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准确提供防汛抗旱所需的气象信息,组织实施抗旱人工增雨作业。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甘孜水文中心 负责全州水情监测和洪水预报预警,及时提供防汛抗旱所需的水情和旱情信息。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通信发展办 负责组织指导企业保障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抢险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畅通。组织基础电信运营商发送防汛减灾公益短信。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消防救援支队 根据险情灾情,按照州防指安排,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水旱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森林消防支队 根据险情灾情,按照州防指安排,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水旱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红十字会 负责组织社会力量,筹措社会资金,配合协助水旱灾害抢险救援。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电信公司 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抢险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和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畅通。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移动公司 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抢险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和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畅通。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联通公司 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抢险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和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畅通。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网甘孜供电公司 负责指导所辖资产水电站防汛安全工作,开展防汛抗旱电力调度运行、电力设施保障等工作,协助指导所辖资产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执行防汛调度指令。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石油甘孜分公司 负责所辖加油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抢险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的成品油供应。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康定机场集团 负责协调辖区内各机场及民航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抢险救灾工作,协调组织优先运送防汛抗旱人员以及物资、设备。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 专项工作组
州防指根据应急响应等级成立专项工作组(见附件2),专项工作组数量、成员单位和职责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各专项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协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组内成员单位要加强分工合作、协调联动,形成应对合力。
2.3.1 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水利局。
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国资委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指示,传达执行省防指和州委州政府指示、部署,做好防汛抗旱综合协调工作。汇总报送灾险情动态和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2 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甘孜军分区、武警甘孜支队、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州人防办、州红十字会、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森林消防支队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救援救助受灾群众,统筹各相关力量实施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3 技术保障组
牵头单位:州水利局。
成员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气象局、甘孜水文中心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气象、水文、地质、测绘等信息保障。密切监视汛情、险情、灾情及次生衍生灾害发展态势,及时组织会商研判,为应急抢险救援提供技术保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4 通信电力保障组
牵头单位:州通信发展办、国网甘孜供电公司。
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组织抢修供电、通信等设施。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5 交通保障组
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州公安局、康定机场集团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和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设备。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6 灾情评估组
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牧农村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水旱灾害事件灾情统计、核查和灾害损失评估、灾害调查评估。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7 群众安置组
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合作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红十字会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受灾群众(游客)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对安置场所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及时组织调拨救灾款物,视情况开展救灾捐赠;做好受灾人员家属抚慰和因灾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8 医疗防疫组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成员单位:州经济信息化局、州红十字会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医疗救(援)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医疗物资的组织调度,做好救援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好洪灾及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9 社会治安组
牵头单位:州公安局。
成员单位:武警甘孜支队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做好灾区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10 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州委网信办、州委外宣办、州政府新闻办、州水利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统筹新闻报道工作。指导做好现场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管理;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11 其他工作组
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等根据需要调整设置。
3 预防和监测预警
3.1 预防
(1)思想准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宣传动员,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全民防御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全面梳理建立领导干部责任清单、部门职责清单、隐患风险清单和一项承诺书,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落实防汛抗旱责任,逐级落实并公示江河、水库水电站、山洪灾害危险区、城镇等各级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加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和管理。
(3)工程准备。做好堤防、水库水电站、河道整治等各类水工程运行准备,按要求完成防汛抗旱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防洪工程等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在建的涉水工程设施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和工作措施。补齐排水除涝设施短板,逐步形成城市排水除涝工程体系,系统化推进城市内涝治理,保障城市运行。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应加强协调和配合,处理好洪水与内涝关系,确保防洪除涝安全。
(4)预案准备。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各级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及时编制和修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配套的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支撑性文件,构建上下衔接、横向协同、高效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
(5)物资队伍准备。明确防汛抗旱物资品种、数量,足额补充和储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确保急需时可调可用。统计梳理掌握综合性抢险救援队伍以及其他专业救援力量情况,建强补齐“一主两辅”基层应急力量体系,加强抢险救援队伍培训,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或桌面推演,有效提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6)通信准备。根据职能职责,分级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健全预警发布机制,畅通预警发布渠道,确保覆盖到村(社区)、到户、到人;分级检查和维护防汛抗旱通信专网和监测预警设施设备,保障其正常使用;加强水旱灾害多发易发地区通信网络容灾抗毁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应急通信网络设备覆盖率。
(7)风险辨识管控。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地本行业(系统)实际,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风险辨识,列出风险清单,制定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8)隐患排查治理。要采取群专结合、人机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方法,聚焦水旱灾害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全面开展辖区内水旱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全面排查城市易涝风险点,要突出抓好地下空间、下层式建筑、临河建筑、在建工程基坑等易涝积水点(区)隐患排查,并逐项整治消险。坚持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健全各级各部门(单位)、基层干部群众联防联动和隐患动态监管机制。对发现的风险隐患登记、评估、整改和处置,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及时处置的,要落实好责任人和针对性应急措施。
(9)汛前检查。汛前,各级防指要组织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开展汛前检查工作。检查中央和省、州相关部署落实、防汛减灾责任体系建立、体制机制建立完善、能力建设等情况,风险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防汛经费使用管理、物资储备、抢险救援力量配置、宣传培训演练、方案预案编制等应急保障落实情况,防汛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防灾减灾项目推进情况,查找防汛抗旱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10)组织演练。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性演练,所有水库水电站、在建涉水工程、山洪灾害危险区每年应组织专项演练。演练要突出实战性实效性,针对当地已发生的各类险情灾情,组织相关责任人、受威胁群众、抢险救援队伍等广泛参加,充分考虑夜间、降雨、涨水和交通、通信、电力中断等因素,涵盖监测预警、工程调度、转移安置、抢险处置、救援救灾等内容。
(11)宣传培训。结合实际,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实施防汛抗旱知识与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定期不定期组织责任人、管理人员、成员单位人员等开展防汛抗旱培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防范化解风险水平。州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县(市)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防汛抢险专业队伍负责人和防汛抢险技术骨干的培训:县(市)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乡镇(街道)、村(社区)防汛抗旱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的培训。深入推进防汛减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寺庙,全面提高公众防汛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2 监测预报预警
3.2.1 监测
(1)雨水情
气象和水文部门为防汛抗旱监测信息的主要提供单位,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合理布设雨、水、墒情站网,加强监测,及时、准确、全面向州防指提供监测成果。州防指应向气象、水文部门适时提出要求,实时掌握天气形势和江河水势变化。水利部门定期对各类水利工程蓄水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审核、分析,及时、准确向州防指提供监测成果信息。
(2)工情信息
水库。根据管理权限,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向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及时下达报汛报旱任务书,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要根据报汛报旱任务书要求,上报水库水位、入库流量、出库流量、蓄水量等监测信息。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有调度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有调度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当水库发生险情后,水库管理单位要落实专人监测,及时进行应急抢护处理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防指报告。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20分钟内上报至州防指,州防指立即报送省防指。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至州防指。
堤防。各级堤防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对所管辖的堤防(含护岸,下同)进行日常巡查。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应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加强监测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运行情况。发生险情后,要落实专人监测,及时进行应急抢护处理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防指报告。大江大河堤防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20分钟内上报至州防指,州防指立即报送省防指。其他江河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至州防指。
其他。水闸、涵洞、渠道、渡槽等其他涉水建筑物工程管理单位在工作中要对所管辖的涉水建筑物进行日常巡查。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水闸、涵洞等其他涉水建筑物管理单位应加强监测,并将运行情况报主管部门。发生险情后,要落实专人监测,及时进行应急抢护处理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防指报告。
(3)堰塞湖险情
出现堰塞湖险情后,涉及县(市、局)防指应立即组织核实堰塞湖库容、上游来水、堰塞体物质组成、堰塞体形态、淹没区及溃决洪水影响区的风险人口、重要城镇、公共或重要设施、生态环境等,按照《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与应急处置技术规范》(SL/T450—2021),明确堰塞湖风险等级,由对应的牵头单位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和安全监测,并将相关情况报上级防指。
(4)城市内涝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县城)重要易涝点位的监测管控,合理布设监测设施,提高城市内涝智慧化监测水平。
(5)旱情
各级防指应掌握水雨情变化、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水利、农业农村、气象等部门应加强旱情监测预测,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和发展趋势,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6)灾情
各级防指应及时收集、核实、汇总、上报洪涝和干旱灾情。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因灾死亡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因灾伤病人口、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等信息,以及居民房屋等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水电气设施等方面的损失信息。干旱灾害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段、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等信息,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信息。
3.2.2 预报
气象、水文部门对雨水情加强跟踪研判分析。气象部门应在提供大范围中长期预报的同时,特别加强短期预警和小区域短临预报。水文部门应在提供主要江河控制站预报的同时,加强中小河流洪水预报。
州防指应加强组织会商,定期不定期分析研判雨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趋势并及时通报。
3.2.3 预警分类分级
按照气象、水文相关行业标准,结合甘孜州汛情特点,分为暴雨、干旱、江河洪水、山洪灾害风险四类预警。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风险预警从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干旱预警从高到低分为橙色、黄色、蓝色三个等级。
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预警分类分级。
3.2.4 预警发布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预警信息管理,建立预警信息共享发布机制,组织预警发布主管部门建立面向公众和面向防范应对责任人两条预警主线,实现预警信息的权威统一发布,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
(1)发布权限。气象、水文、水利等机构负责确定预警区域、级别,报同级指挥部,并按相应权限发布。气象部门负责发布暴雨、干旱预警,水利、水文部门负责发布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2)发布方式。抓紧畅通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提高信息覆盖面和时效性。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情况要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报刊、通信与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敲锣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3)预警对象。预警发布单位根据预警级别明确预警对象,其中对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在建工地、移民安置点、山洪灾害危险区等特殊场所以及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应当进行针对性预警。
(4)信息反馈。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式,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组织部署防范应对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报送情况。建立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醒”“叫应”机制,当发布红色橙色预警时预警发布主管部门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同级指挥长并逐级通知影响区基层党政领导及防汛责任人。基层责任人接到预警信息并采取应急措施后要及时反馈,确保既要“叫醒”也要“叫应”。
(5)信息通道保障。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新闻办、州委外宣办、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通信发展办、电信基础运营商等单位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通道保障工作。
3.3 预警行动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做好相关预警与应急响应的衔接工作,要健全多部门联合会商机制,视情组织联合会商,分析研判灾害风险,综合考虑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及时提出启动、调整应急响应的意见和建议。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响应原则上与本级有关部门(单位)的预警挂钩,把预警纳入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
3.3.1 行动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采取相应防范应对措施。
(1)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旱情,提高监测频次,滚动更新预报,及时发布传递预警信息。
(2)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召开会商调度会,研判防汛抗旱形势,及时发送研判成果。
(3)按照“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要求,坚决疏散、转移易受威胁人员并做好安置和安全管理工作。
(4)视情对预警地区防汛抗旱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5)加强水库水电站、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在建工地、移民安置点等部位和区域的巡查值守,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6)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洪涝灾害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活动,视情及时组织做好人员转移、停工、停学、停业、停运和暂停户外活动,受威胁企业停工停产撤人,转移重要物资等工作,及时劝阻山间溪谷、浅滩水域内野游、露营等行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对重点部位和灾害易发区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
(7)组织相关责任人、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资源。调集抢险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转移安置场所。
(8)媒体单位优先做好预警信息传播和应急宣传工作,视情不间断滚动播报预警和雨水情信息。
(9)各级防指领导根据需要坐镇指挥防范应对工作,防指和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3.3.2 州防指预警行动
当州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黄色预警,或连续2天同一区域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按本预案启动相应级别防汛应急响应,采取相应响应行动。当州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后,州防指和相关成员单位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风险研判。相关成员单位对灾害风险进行会商研判,结果及时共享并报送州防指。
(2)指挥调度。州领导组织会商调度时,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并通报情况或安排部署本行业领域防灾减灾工作。州领导未组织时,由州水利局牵头组织会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根据需要,相关成员单位分别组织本行业系统调度。
(3)安排部署。向相关地区和部门传达国家、省和州级领导相关指示批示精神,部署防范应对工作,提出工作要求,跟踪工作落实情况,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情况。
(4)督促指导。州防指视情派工作组赴预警地区,督促指导地方做好转移避险、“关停限”、工程调度、排查巡查、值班值守、物资队伍准备等防范应对工作。
(5)应急准备。视情通知提醒相关州级应急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检查准备州级救援救灾物资装备,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对重点部位和灾害易发区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救援救灾物资。
(6)值班值守。州防指和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按职责分工动态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并及时向省防指报告。
3.4 预警支持
3.4.1 洪涝、干旱风险图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研究绘制本地区包含城市内涝、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水利工程等方面的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以各类洪涝和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4.2 洪涝防御方案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组织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应对城市内涝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和城市渍涝。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情况变化,修订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
4 应急响应
州级应急响应分为防汛应急响应和抗旱应急响应。州防指适时启动、终止对应级别应急响应。甘孜州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流程见附件3。
4.1 总体要求
(1)组织指挥。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有序高效的应急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灾害发生后,发生地市县党委、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防指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摸排掌握险情灾情,开展会商研判,在高风险区域采取“关停限”措施,迅速调集专业队伍,科学开展现场处置,组织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防指报告。灾害应对关键阶段,应由党政负责同志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坐镇指挥,相关负责同志根据预案和统一安排靠前指挥,确保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实施。
(2)转移避险。当出现城市内涝灾害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力量转移安置危险区域人员;对低洼积水等危险区域、路段,有关部门要及时采取警戒、管控等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各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应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山洪灾害监测巡查,及时发出预警,基层人民政府按预案组织受威胁人员安全撤离。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水电站)垮坝的应急处理,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提供紧急避难场所,保证基本生活;要加强管理,防止转移群众擅自返回。
(3)抢险救灾。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统一指挥各部门和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电力、交通、通信、石油、化工等工程设施因暴雨、洪水、内涝发生险情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向其行业主管等有关部门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抢险,并将险情及抢险行动情况报告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水电站)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实施。必要时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增援,提请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供帮助。
(4)安全防护。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保障,调集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物资,以备随时应用。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撒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救援行动中,应急救援队伍应设置安全员,配备高音喇叭、警报器等示警装备。救援行动开始前,应进行安全提示;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示警。
(5)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交通工具、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和抗灾救灾。
4.2 启动、终止条件及响应行动
4.2.1 一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州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影响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及时向州防办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州防办组织综合会商研判后提出意见,由州防指指挥长报请州防指总指挥同意后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暴雨预警:州气象台连续2天对相同的2个以上县(市、局)发布红色预警。
2.江河洪水重现期:1座及以上县城城区洪峰或洪量重现期大于100年一遇(含100年)。
3.城市内涝:康定市主城区或2座以上其他县城道路积水深度大范围在1米以上,城市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交通中断或瘫痪,城市运行受到严重影响(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
4.水库:中型及以上水库垮坝。
5.堰塞湖:出现按《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与应急处置技术规范》(SL/T450—2021)划分的Ⅰ级风险堰塞湖。
6.堤防:发生对康定市主城区造成严重影响的堤防溃决险情。
7.干旱:发生特别重大干旱灾害(甘孜州干旱灾害分级标准见附件4,下同)。
8.其他:其他需要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2)响应行动
1.安排部署。州防指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州水旱灾害应对工作。根据需要,州防指总指挥组织召开全州紧急动员会,部署各地及成员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救灾有关工作,督促指导采取转移避险、“关停限”等措施;召开会商调度会,了解掌握汛情、险情、旱情、灾情及重要工情等信息,研判防汛抗旱形势。
2.组织指挥。州防指总指挥或指挥长、总指挥安排的其他州领导等带领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靠前指挥,与受灾县(市、局)组建前方联合指挥部。多地受灾特别严重时,成立前方分指挥部。州防指总指挥或总指挥安排的其他州领导坐镇州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指挥。
3.专项工作组。州防指启动专项工作组,按职责全力开展抢险救援、技术保障、通信电力交通保障、灾情评估、群众安置、医疗救治、社会治安等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4.信息报送。州防办迅速将应急响应启动及防汛抗旱救灾等情况报告省防指、州委、州政府,并通报州防指各成员单位。视情请求省在专家、队伍、装备和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援。
5.值班值守。州防指强化值班,加强协调、督导事关全局的防汛抗旱调度,并与相关区域加强视频会商,及时作出针对性安排布置。州防指各成员及联络员保持通信畅通,相关成员单位派联络员到州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负责协调、处理、报告本单位相关工作。
6.舆论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和基础电信运营商及时播报发布暴雨、洪水和指挥部公告等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赴灾区有序采访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并做好正面宣传报道,正向引导舆论。州防指收集舆情信息,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关切。
7.社会动员。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力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工作,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动员引导民众减少外出,及时采取避险防范措施。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规定宣布进入紧急汛期或紧急抗旱期,并行使相关权力、采取特殊措施,保障防汛抗旱工作顺利实施。
(3)响应终止
当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时,由州防办提出响应终止建议,州防指总指挥批准。响应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核实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协助指导地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4.2.2 二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州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影响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及时向州防办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州防办组织综合会商研判后提出意见,由州防指指挥长批准后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1.暴雨预警:州气象台发布红色预警或连续2天对相同的两个以上县(市、局)发布橙色预警。
2.江河洪水重现期:1座及以上县城城区洪峰或洪量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含50年)、小于100年一遇。
3.城市内涝:康定市主城区或2座以上其他县城道路积水深度部分在1米以上,城市较大面积停电停水、交通中断或瘫痪,城市运行受到严重影响。
4.水库:小(一)型水库垮坝。
5.堰塞湖:出现按《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与应急处置技术规范》(SL/T450—2021)划分的Ⅱ级风险堰塞湖。
6.堤防:发生对县城区造成严重影响的堤防溃决险情。
7.干旱:发生严重干旱灾害。
8.其他:其他需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2)响应行动
1.安排部署。州防指指挥长指挥全州水旱灾害应对处置工作。根据需要,主持召开会商调度会,了解掌握汛情、险情、旱情、灾情及重要工情等信息,研判防汛抗旱形势,部署各地及成员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救灾有关工作,督促指导采取转移避险、“关停限”等措施。
2.组织指挥。州防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带领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靠前指挥,视情与受灾县(市、局)组建前方联合指挥部。多地受灾特别严重时,成立前方分指挥部。州防指指挥长或指挥长安排的其他常务副指挥长坐镇州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指挥。
3.专项工作组。州防指启动专项工作组,按职责全力开展抢险救援、技术保障、通信电力交通保障、灾情评估、群众安置、医疗救治、社会治安等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4.信息报送。州防办迅速将应急响应启动及防汛抗旱救灾等情况报告省防指、州委、州政府,并通报州防指各成员单位。视情请求省在专家、队伍、装备和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援。
5.值班值守。州防指强化值班,加强协调、督导事关全局的防汛抗旱调度,并与相关区域加强视频会商,及时作出针对性安排布置。州防指各成员及联络员保持通信畅通,相关成员单位派联络员到州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负责协调、处理、报告本单位相关工作。
6.舆论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和基础电信运营商及时播报发布暴雨、洪水和指挥部公告等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赴灾区有序采访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并做好正面宣传报道,正向引导舆论。州防指收集舆情信息,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关切。
7.社会动员。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防汛减灾,引导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建议民众尽量减少外出,及时采取避险防范措施。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规定宣布进入紧急汛期或紧急抗旱期,并行使相关权力、采取特殊措施,保障防汛抗旱工作顺利实施。
(3)响应终止
当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时,由州防办提出响应终止建议,州防指指挥长批准。响应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核实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协助指导地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4.2.3 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州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影响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及时向州防办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州防办组织综合会商研判后提出意见,由州防指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后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1.暴雨预警:州气象台发布橙色预警或连续2天对3个以上相同县(市、局)发布黄色预警。
2.江河洪水重现期:1座及以上县城城区洪峰或洪量重现期大于20年一遇(含20年)、小于50年一遇。
3.城市内涝:康定市主城区或2座以上其他县城道路积水深度大范围在0.5米以上、1米以下,城市部分区域停电停水、交通中断或瘫痪,城市运行受到严重影响。
4.水库:小(二)型水库垮坝。
5.堰塞湖:出现按《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与应急处置技术规范》(SL/T450—2021)划分的Ⅲ级风险堰塞湖。
6.堤防:发生对乡镇造成较重影响的堤防溃决险情,重要河段出现漫堤、管涌、失稳、坍塌等险情。
7.干旱:发生中度干旱灾害。
8.其他:其他需要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2)响应行动
1.安排部署。州防指常务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会商调度会,了解掌握汛情、险情、旱情、灾情及重要工情等信息,研判防汛抗旱形势,部署各地及成员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救灾有关工作,督促指导采取转移避险、“关停限”等措施。
2.组织指挥。州防指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赶赴一线督促指导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州防指常务副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安排的副指挥长坐镇州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指挥。
3.专项工作组。视情启动专项工作组,州防指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4.信息报送。州防办迅速将应急响应启动及防汛抗旱救灾等情况报告省防指、州委、州政府,并通报州防指各成员单位。州防指成员单位及时向州防办报送本部门相关工作情况。
5.值班值守。州防指强化值班,加强协调、督导事关全局的防汛抗旱调度,并与相关区域加强视频会商,及时作出针对性安排布置。州防指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与州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保持电话畅通。
6.舆论宣传。州防指根据需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相关成员单位协调指导媒体并做好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报道,加强舆论引导。
(3)响应终止
当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时,由州防办提出响应终止建议,州防指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响应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核实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协助指导地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4.2.4 四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州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根据 影响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及时向州防办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 议,州防办组织综合会商研判后提出意见,由州防指副指挥长批准后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1.暴雨预警:州气象台发布黄色预警或连续2天对4个以上相同县(市、局)发布黄色预警。
2.江河洪水重现期:1座及以上县城城区河道超保证水位。
3.城市内涝:康定市主城区或2座以上其他县城道路积水深度大范围在0.3米以上、0.5米以下,城市部分区域停电停水、交通中断或瘫痪,城市运行受到严重影响。
4.堰塞湖:出现按《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与应急处置技术规范》(SL/T450—2021)划分的Ⅳ级风险堰塞湖。
5.干旱:发生轻度干旱灾害。
6.其他:其他需要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2)响应行动
1.安排部署。州防指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会商调度会,了解掌握汛情、险情、旱情、灾情及重要工情等信息,研判防汛抗旱形势,部署各地及成员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救灾有关工作,督促指导采取转移避险、“关停限”等措施。
2.组织指挥。州防指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督促指导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州防指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加强应对工作。州防指副指挥长坐镇州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指挥。
3.信息报送。州防办迅速将应急响应启动及防汛抗旱救灾等情况报告省防指、州委、州政府,并通报州防指各成员单位。州防指成员单位及时向州防办报送本部门相关工作情况。
4.值班值守。州防指强化值班,加强协调、督导事关全局的防汛抗旱调度,并与相关区域加强视频会商,及时作出针对性安排布置。
5.舆论宣传。州防指根据需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相关成员单位协调指导媒体并做好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报道,加强舆论引导。
(3)响应终止
当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时,由州防办提出响应终止建议,州防指副指挥长批准。响应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核实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协助指导地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甘孜州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汇总表见附件5。
4.3 信息报送和发布
4.3.1 报送
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由防指统一负责,应及时快捷、真实全面。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相关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并加强数据核对。遇突发险情、灾情,按照《四川省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要求,州、县(市、局)防指要及时掌握,做好首报和续报工作,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在发生重大突发险情和重大灾情的紧急情况下,可在向上一级防指报送的同时越一级报告。
接到汛情、旱情、险情、灾情等水旱灾害突发事件信息后,各级防指要立即如实向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防指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企业等。
发生突发重大险情灾情时,所在地的县级防指应在接到险情灾情20分钟内以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并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及大中型水库发生的重大险情,在险情发生后立即报告州防办。
州防办接到重大汛情、旱情、险情和突发灾情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以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省防指和州委、州政府,并做好续报。
4.3.2 发布
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归口发布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归口到各级防指统一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权威信息。重要信息发布前,须征求同级政府新闻办公室意见。各级政府新闻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对发布时机、发布方式等提出建议,对发布材料、问答口径等进行指导,并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做好媒体服务管理工作。
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州性或重大的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州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在州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的稿件,州水利局、州应急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审核相关内容。涉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水旱灾害损失的,由州水利局、州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核。
4.4 舆论引导
加强舆论引导,深入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抢险救灾工作进展,大力宣传先进模范和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参与防汛抗旱工作的良好氛围。
5 应急保障
州、县(市、局)防指要从人员、物资、技术等方面着力提高应对水旱灾害的应急保障能力。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要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保障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气象、水文、水利、应急等重要机构的通信网络畅通,利用公用通信网发布应急预警短信。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媒体和各种通讯方式以及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布预警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2 应急装备保障
各级防指应储备满足抢险所需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
5.3 应急抢险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各级防指要组建本级专业防汛抗旱抢险队伍,组建水旱灾害防御、抢险救援专家库,统筹组织综合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援工作。
需要驻地解放军(含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防汛抗旱抢险时,当地人民政府及防指要及时商请相关部门按《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州防指负责联系甘孜军分区、武警甘孜支队、州消防救援支队和州森林消防支队参与防汛抗旱抢险。
5.4 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保障。
5.5 交通运输保障
民航、交通运输、公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重大生命线工程安全保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和防汛抗旱物资的运输,适时实行交通管制,密切配合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5.6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水旱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5.7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泄洪爆破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8 物资保障
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坚持“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原则。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在汛期和干旱期应随时做好物资调运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调令保证防汛抗旱物资快速、安全地运达指定地点。
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需要时,州防指应协调周边地区紧急调运或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生产、调运所需物资,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5.9 资金保障
州、县(市、局)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防汛抗旱要求相适应的资金投入机制,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资金,保障防汛抗旱投入。
5.10 技术保障
各级防指在防汛抗旱应急工作中要应用先进的工程抢险技术和现代化的信息技术,逐步建立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专家库系统,加强防汛抗旱基础性研究,提高防汛抗旱技术能力和水平。
要强化科技支撑,加大政策引领和资金投入,支持先进装备的应用和配备,加强科技信息化运用,提升防汛抗旱工作效率,降低防汛抗旱工作成本,全面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6 后期处置
6.1 物资补充和工程修复
针对当年产生的防汛抗旱抢险物资消耗,各级防指应分级筹措、及时补充防汛抗旱抢险物资。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组织突击施工,尽快修复。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等基础设施,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尽快组织修复,投入正常运用。
6.2 调查评估
县级防指应组织对造成较大损失或典型的水旱灾害事件进行调查评估,复盘分析应对处置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必要时,州防指直接开展调查评估。
各级防指应实行防汛抗旱工作年度评估制度,着重对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定量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完善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6.3 奖励
对在防汛抗旱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6.4 约谈整改
对于防汛抗旱工作不力的县(市、局),州防指及时予以提醒,必要时约谈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与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并督促整改到位。
6.5 责任追究
对防汛抗旱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处置不得力、敷衍塞责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纪律严肃追究部门监管责任、管理主体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纪律,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理。
附则
7.1 预案演练
各级防指及有关单位应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每年组织开展各方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安全高效的应急演练,主要负责人应视情参加。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州防指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和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县级防指由指挥长每年组织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抄送州防指备案。有防汛抗旱任务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印发实施,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衔接,按照“下级预案服从上级预案,专项、部门预案服从总体预案,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做好预案编修工作
7.3 名词术语定义
大江大河:大渡河、雅砻江、金沙江。
三个避让: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
三个紧急撤离:危险隐患点发生强降雨时要紧急撤离,接到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或预警信号要立即组织高风险区域群众紧急撤离,出现险情征兆或对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要紧急撤离。
三单一书:领导干部责任清单、部门职责清单、隐患风险清单和一项承诺书。
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
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价、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防御洪水方案:是对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特大洪水)、山洪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国家防汛指挥机构或者其授权的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置。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州防办负责解释。
7.5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甘办发〔2022〕37号)同时废止。
附件:1.甘孜州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图
2.甘孜州防汛抗旱指挥部专项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3.甘孜州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流程图
4.甘孜州干旱灾害分级标准
5.甘孜州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汇总表
附件1
甘孜州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图
附件2
甘孜州防汛抗旱指挥部专项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分工 分组 | 综合协调组 | 抢险救援组 | 技术保障组 | 通信电力保障组 | 交通保障组 |
牵头单位 | 州应急管理局、州水利局 | 州应急管理局 | 州水利局 | 州通信发展办、国网甘孜供电公司 | 州交通运输局 |
成员单位 | 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国资委等相关单位。 | 甘孜军分区、武警甘孜支队、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州国动办、州红十字会、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森林消防支队等相关单位。 |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气象局、甘孜水文中心等相关单位。
| 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等相关单位。
| 州公安局、康定机场集团等相关单位。 |
工作职责 |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指示,传达执行省防指,州委、州政府指示、部署,做好防汛抗旱综合协调工作。汇总报送灾险情动态和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 负责组织指导救援救助受灾群众,统筹各相关力量实施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 负责做好气象、水文、 地质、测绘等信息保障。密切监视汛情、险情、灾情及次生衍生灾害发展态势,及时组织会商研判,为应急抢险救援 提供技术保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 负责应急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组织抢修供电、供气、通信等设施。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 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和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设备。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
分工 分组 | 灾情评估组 | 群众安置组 | 医疗防疫组 | 社会治安组 | 宣传报道组 | 其他工作组 |
牵头单位 | 州应急管理局 | 州应急管理局 | 州卫生健康委 | 州公安局 | 州委宣传部 |
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等根据需要调整设置。 |
成员单位 |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牧农村局等相关单位。
| 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合作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红十字会等相关单位。
| 州经济信息化局、州红 十字会等相关单位。 | 武警甘孜支队等相关单位。 | 州委网信办、州委外宣办、州政府新闻办、州水利局、州应急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等相关单位。 | |
工作职责 | 负责水旱灾害事件灾情统计、核查和灾害损失评估、灾害调查评估。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 负责指导受灾群众 (游客)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对安置场所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及时组织调拨救灾款物,视情开展救灾捐赠;做好受灾人员家属抚慰和因灾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 负责医疗救(援)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医疗物资的组织调度,做好救援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好洪灾及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 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做好灾区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 统筹新闻报道工作。指导做好现场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管理;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 控。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
附件3
甘孜州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流程图
附件4
甘孜州干旱灾害分级标准
干旱灾情按灾情程度分为特大、严重、中度和轻度灾害四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确定为相应级别的干旱灾害。
单位:万亩、万人
干旱 类型 | 时段 | 特大 | 严重 | 中度 | 轻度 | ||||
作物受旱面积(I) | 因旱饮水困难人数(N) | 作物受旱面积(I) | 因旱饮水困难人数(N) | 作物受旱面积(I) | 因旱饮水困难人数(N) | 作物受旱面积(I) | 因旱饮水困难人数(N) | ||
冬干 | 11月21日— 2月28日 |
I>60 |
N≥20 |
20<I ≤60 |
10≤N <20 |
5<I ≤20 |
5≤N <10 |
2<I ≤5 |
2≤N <5 |
春旱 | 3月1日— 5月5日 | ||||||||
夏旱 | 4月26日— 7月5日 | ||||||||
伏旱 | 6月26日— 9月10日 | ||||||||
牧区 干旱 | 4月26日— 7月15日 | 夏季牧草返青率≤40% | 40%<夏季牧草返青率≤60% | 60%<夏季牧草返青率≤80% | 80%<夏季牧草返青率≤85% | ||||
7月15日— 9月15日 | 秋季牧草相对产量≤40% | 40%<秋季牧草相对产量≤60% | 60%<秋季牧草相对产量≤80% | 80%<秋季牧草相对产量≤85% | |||||
城市 干旱 | 连续15天城市供 水保障率≤75% | 75%<连续15天城市供水保障率≤85% | 85%<连续15天城市供水保障率≤90% | 90%<连续15天城市供水保障率≤95% | |||||
说明:1.作物受旱面积:指在田作物受旱面积。受旱期间能保证灌溉的面积,不列入统计范围;2.因旱饮水困难人数:指由于干旱导致基本生活用水量低于35升/(人·天),且持续15天以上的人口数。 |
附件5
甘孜州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汇总表
注: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以上条件之一时,对影响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经综合会商研判后,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响应 启动 分类 条件 | 一级响应 | 二级响应 | 三级响应 | 四级响应 | |
暴雨预警 | 州气象台连续2天对2个以上相同县(市)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 州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或连续2天对2个以上相同县(市)发布暴雨橙色预警 | 州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或连续2天对3个以上相同县(市)发布暴雨黄色预警 | 州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或连续2天对4个以上相同县(市)发布暴雨蓝色预警 | |
江河洪水 | 1座县城城区洪峰或洪量重现期大于100年一遇(含100年) | 1座县城城区洪峰或洪量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含50年)、小于100年一遇 | 1座县城城区洪峰或洪量重现期大于20年一遇(含20年)、小于50年一遇 | 1座县城城区河道超保证水位 | |
灾 险 情 | 城市内涝 | 康定市主城区或2座以上其他县城道路积水深度大范围在1米以上,城市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交通中断或瘫痪,城市运行受到严重影响 | 康定市主城区或2座以上其他县城道路积水深度部分在1米以上,城市较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交通中断或瘫痪,城市运行受到严重影响 | 康定市主城区或2座以上其他县城道路积水深度大范围在0.5米以上、1米以下,城市部分区域停电停水、交通中断或瘫痪,城市运行受到严重影响。 | 康定市主城区或2座以上其他县城道路积水深度大范围在0.3米以上、0.5米以下,城市部分区域停电停水、交通中断或瘫痪,城市运行受到严重影响。 |
水库 | 中型以上水库垮坝 | 小(1)型水库垮坝 | 小(2)型水库垮坝 | ||
堰塞湖 | 出现按《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标准》(SL450—2021)划分的Ⅰ级风险堰塞湖 | 出现按《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标准》(SL450—2021)划分的Ⅱ级风险堰塞湖 | 出现按《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标准》(SL450—2021)划分的Ⅲ级风险堰塞湖 | 出现按《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标准》(SL450—2021)划分的Ⅳ级风险堰塞湖 | |
堤防 | 康定城区堤防溃决并造成重大灾害 | 县级堤防溃决并造成重大灾害 | 乡镇堤防溃决并造成重大灾害 | ||
干旱 | 发生特别重大干旱灾害 | 发生严重干旱灾害 | 发生中度干旱灾害 | 发生轻度干旱灾害 | |
其他 | 其他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情况 | 其他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情况 | 其他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情况 | 其他需要启动四级响应的情况 |
16
2022-12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18
2022-08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02
2022-06《甘孜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
14
2022-04《甘孜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
08
2023-10《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解析
9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1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抓好《意见》学习贯彻落实,真正让《意见》在甘孜州落地见效,现对《意见》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重要意义、调整方面,下步工作重点做如下解析。
一、《意见》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指示,为做好新时代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矿山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
今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同时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出台一个与新形势、新体制、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能够引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意见》出台恰逢其时。
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共七部分,二十四项内容。第一至第六部分是重点任务,从严格矿山安全准入、推进矿山转型升级、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监察责任、推进矿山安全依法治理等六个方面,做出针对性部署安排。第七部分是强化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研究配套政策、做好资金保障、建立协调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等,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意见。
三、编制发布《意见》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既坚持以往好的做法经验,又注重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出一系列加强和改进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任务和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推动我国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印发的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新体制、新机制下,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遵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迫切需要。《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任务措施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内化深化转化,为推动矿山安全生产深入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二是加快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迫切需要。《意见》建立了一套全过程风险动态管控工作机制,为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供了方法路径。三是大力提升矿山安全治理效能的迫切需要。《意见》强调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为推动矿山安全转变理念,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增强治理效能,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压紧压实矿山安全各方责任的迫切需要。《意见》构建了一条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明确要求地方党委政府、监管监察部门、矿山企业也要落实安全责任,为推动矿山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提供了深化措施。五是不断推进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意见》明确了非煤矿山源头管控、整合重组、升级改造、智能化开开采等要求。为推动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四、意见调整方面
(一)安全生产准入的调整。一是严格非煤矿山源头管控。《意见》明确要求非煤矿山矿产资源的勘查应达到规定的程度,一个采矿权范围内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生产系统。二是严格审批矿山安全生产许可。《意见》明确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由省级以上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不得下放或者委托。
(二)思路性和方向性的调整。一是直面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聚焦当前矿山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从体制、法治、机制等方面做出一系列部署。又从党委、政府、部门、企业等层面提出一系列要求。着力推动实现“两个根本”。二是坚持源头管控。《意见》突出了从源头上把关,有效避免规划上、设计上、建设上的先天缺陷。提出分类处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尾矿库、闭库消耗、非煤矿山整合重组、加快矿山升级改造等具体要求,着力推动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系统观念。《意见》体现了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既统筹政府和企业、煤矿和非煤,又注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对各个重点环节做出全方位的制度性安排,着力推动矿山向本质安全迈进。四是坚持守正创新。《意见》总结了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积累的成功经验,拓展到非煤矿上,推动非煤矿山做大做强、提质增效、整体提升、办矿水平,对各地在矿山安全治理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着力建立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五、意见要求的下步工作重点
(一)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监管执法计划的编制与执行。每年年初落实关于组织编制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和监察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从依法依规、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创新方式等五个方面规范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健全完善监管执法的月调度分析研究总结工作制度,及时研究研判苗头性问题,并督导各县(市)应急管理部门科学编制和执行执法计划。二是强化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的管控。严格按照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的办法,将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的安全风险。从安全的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从业人员素质和正向激励等五个方面综合评估划分等级,从低到高分别为ABCD四个等级,依次对应的是低风险、一般风险、较大风险和重大风险,对于AB级矿山,以企业自我管理为主、随机抽查为辅,对于CD级矿山实施重点安全监管。更好更加有效的实现监管执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三是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格按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手册要求,进一步的规范监管执法工作,对每项违法违规行为准确把握现场处置要求和处罚幅度,推动监管执法更加严格、规范、精准、高效。
(二)规范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管理。《意见》对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管理做出了进一步要求,明确非煤矿山安全管理的责任,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承包单位的数量,承包单位人员配备和学历,爆破作业以及建立自由采掘队伍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下一步,将严格落实《意见》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问题导向,持续加强和改进分明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外包工程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意见》围绕事前预防转型,提出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强源头管控。提高规划质量,科学设置矿权。严格安全准入,着力避免先天不足,加快资源整合,推进升级改造,强化科技支撑,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完善应急撤人制度,确保重大险情第一时间撤人。健全重大违法违规信息公示制度、惩戒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整治重大隐患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超前治理灾害。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矿山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推动重大灾害分区管理、超前治理,实现由被动防范向主动治理转变。由单一治理向综合治理转变。由井下局部治理向地面区域治理转变。对未查清、未探明、未治理到位的不得进行采掘作业。三是实现监测预警科技赋能。严格按照应急部和省应急厅要求,配合做好逐步建成全国矿山安全风险监测一张网工作,加强矿山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加快露天矿边坡、尾矿库、坝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广井下所有作业地点无监控不作业,实现从人防到与技防并重转变。
(四)加强矿山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建设。目前全州所有的在用尾矿库都已经建设了在线监测系统,边坡现状高度有200米以上的高陡边坡、露天矿山也都建设了在线监测系统,但个别矿山还未接入全国在线监测系统平台,下一步将按照《意见》的要求,督促各矿山企业加快接入进度。
(五)落实五职矿长配备。《意见》当中明确要求,涉矿的中央企业总部和涉矿的大中型企业应当配备安全总监。此项工作四川省已经走在前列,在全省矿山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中,已督促地下矿山按要求配备专职矿长、总工程师以及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上人员应当具有采矿、地质、矿建(井建)、通风、测量、机电、安全等矿山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督促地下矿山设立技术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制度,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督促露天矿山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目前,我州虽无涉矿的中央企业总部,但已按照省级要求完成在产矿山五职矿长的配备,下一步也将作为矿山督导检查的重点。
(六)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积极引导灾害严重和高海拔地区加快矿山智能化建设,推动灾害严重矿井无害化、少害化开采,高海拔矿区远程化低海拔作业。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在产能合增、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等方面予以精准支持。重点推动智能化高标准建设、常态化运行。不断提高智能化建设的安全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二是强化服务指导。积极参加上级部门露天矿山智能化建设现场推进会,交流学习露天矿山智能化建设先进经验,总结吸收各地的经验做法。全力推动像无人驾驶、智能转报、新能源技术等在露天矿产广泛应用。三是选出智能化矿山先进典型。遴选建设水平高、示范性强的自动化、智能化标杆矿山,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来引导更多的矿山走智能化、高质量发展之路。
(七)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强化企业全覆盖的排查整治。矿山企业要定期开展全员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不能局限于矿山企业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而是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发挥每一位矿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企业要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不能每次自查都只是发现一些小问题。要能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敢于主动自查、自改、自报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做到真查真改真消除。二是强化隐患跟踪督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建立重大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在重大隐患消除前要跟踪监管并监督整改消号,进一步压实矿山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整改的责任。着力的提高重大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保证查改质效。三是强化隐患责任的倒查。不仅对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追究责任。对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重大隐患依然存在的企业也要追究责任,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发现重大隐患不处理、不处罚、跟踪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倒逼相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措施,督促企业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切实防止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八)抓好意见学习宣传。一是召开相关动员会议。重点围绕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意见》的政策要求,扎实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等方面,进行部署推动。全行业、全系统全面启动相关工作。二是编写有关政策解读,供各地各单位学习领会。确保理解不走偏、贯彻不打折、落实不走样。三是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抓紧制定出台配套文件,逐条细化,落实措施,增强贯彻落实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四是分级分类开展宣讲。抽调骨干力量进机关,进矿区、进基层进行宣讲。矿山企业负责人要到矿,矿山到井下、到班组开展宣讲。五是列入培训重点内容。组织专题培训,将《意见》纳入重点市县领导、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和矿山企业负责人培训学习内容。六是加强督促检查评估,将《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明察暗访和执法检查,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重要内容,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抽查检查,适时开展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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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甘孜州应急管理局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正式开班
9月20日,甘孜州应急管理局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正式开班。局党委书记、局长康斌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指出,要提高站位,深刻把握读书班的重大意义。此次读书班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活动,课程丰富、安排紧凑、组织周密、内容聚焦、意义深远,参学人员务必要高标准要求自己、全身心静下心投入学习。要深刻领悟原著原文中蕴含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坚定不移的把准内涵和要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出初心不改、矢志不渝的坚强党性。
会议强调,要瞄准点位,深刻把握读书班学习途径。要围绕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带着问题学。要结合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焦点,结合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新理念、新目标,边学习边反思、边学习边研讨。要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保持“不待扬鞭自奋蹄”的自觉,克服“学过了”、“差不多”等自满情绪,久久为功、锲而不舍,多思多想、融会贯通,边学边悟、边悟边改,更好地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对党忠诚、增进为民情怀、推动事业发展、做到廉洁自律。
会议要求,要立足本位,深刻把握读书班学习成效。应急管理部门是政治机关、是纪律部队,应急管理工作急难险重、事关山河社稷,要利用好、把握好、落实好此次学习机会,确保学出理想信念、学出绝对忠诚、学出过硬本领,真正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将学习领悟到的思想认识、理论认知投入到工作中、生活中、救援中,让每一次应急处置都成为暖民心、聚人心、增信心的具体实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严守政治纪律、学习纪律、生活纪律,以良好的学风体现过硬的作风,为应急系统干部职工领好头、作示范。
州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开班仪式,理论中心组学习秘书、各科室(中心、支队)负责人列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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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甘孜州应急管理局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
9月18日,甘孜州应急管理局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委工作安排,对应急系统主题教育进行动员部署。局党委书记、局长康斌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在深化于学上下功夫,自觉接受思想淬炼、精神洗礼。要把开展主题教育作为一次凝心铸魂的思想洗礼、强化忠诚的政治历练、奋勇前进的行动宣言,准确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体要求,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工作,切实以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迈步新征程、展现新作风、创造新业绩。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主题教育的根本任务,在内化于行上下功夫,自觉践行忠诚履职、担当奉献。要以学增智,激发甘孜应急使命。要深学细悟、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两个至上”作为推进所有工作的根本价值遵循,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将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作为为人民服务的重要内容。要以学正风,锻造甘孜应急铁军。要守牢廉政底线,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要以学促干,彰显甘孜应急担当。要增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本领能力,运用制度威力、制度优势,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主题教育的目标要求,在转化于效上下功夫,自觉执行铁的制度、实的作风。要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学明。坚持原原本本学、集中研讨学、联系实际学、创新方式学,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升华思想觉悟。要深入调查研究,献计献策。要坚持问题导向、优化调研方式、严格调研纪律、注重成果转化,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把脉问诊、解剖麻雀,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全面推动发展,问绩问效。要健全工作体系、系统治理风险、强化基层管理、提升应急能力,稳步提升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严格检视整改,正风正纪。要奔着问题去、对着问题改,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走深走实。坚决防止主题教育形式化、套路化、表面化,要科学抓好评估总结,切实做到善始善终、务求实效。
州应急管理局在康局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及所有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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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预警信息 2023年第261期(总第575期)
一、事故信息
9月16日16时至17日16时,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接报3起亡人事故:
1.16日11时0分,凉山州木里县乔瓦镇娃日瓦村达瓦一组,一自建房施工作业现场发生1起建筑施工行业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16日16时43分,眉山市丹棱县丹夹路丹棱县杨场镇古井村路口,发生1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自卸半挂车与同向摩托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轻伤。
3.17日11时49分,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产业大道醋酸纤维厂2号门门口路段,发生1起重型自卸货车在左转弯过程中与摩托车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预警信息
(一)涉安气象信息
18日晚上到19日白天,石渠、色达、泸定、海螺沟境内有中雨,个别乡(镇)有大到暴雨,州内其余地区多云间晴,午后到夜间有阵雨或雷阵雨。
(二)雷电灾害预警
预计未来6小时,州北部大部地区发生雷电的概率在80%以上,个别地区可能伴有短时强降水、阵性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安全生产预警
各县(市)要按照《全覆盖开展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反馈的88项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全力确保我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风险研判
(一)危化风险。受近期降雨影响,危化企业可能存在仪器仪表、设施设备受雨水浸入、浸泡产生故障、损坏的风险增大,危险物料受雷击或受潮引发燃烧、爆炸的风险增加。
(二)非煤矿山风险。非煤矿山防排洪工作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预警停产撤人要求,洪水倒灌、淹井、人员被困风险高;露天矿山采场和排土场截排洪设施不完善,边坡巡查检查和稳定性监测不到位,边坡坍塌风险高;尾矿库调洪库容不足,超水位运行,洪水漫坝、溃坝风险增大。
(三)工贸风险。受雨后地面潮湿、空气潮湿等因素影响,部分工贸企业可能存在绝缘保护不到位、电气设备漏电保护不到位、移动用电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违规带电作业等问题隐患,易引发触电事故,安全风险增大。
四、工作建议
(一)危化方面。各县(市)应急管理局提前做好安全风险研判,督促辖区内危化企业认真做好避雷防潮各项工作,加强对仪器仪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重点设施设备的监测监控,对已经失效、故障的传感器和报警探头及时维修和更换,强化各类专项应急演练,提升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关注天气信息,提前做好防灾减灾准备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二)非煤矿山方面。涉矿县(市)应急管理局一是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提前疏浚地面排洪沟渠,加固井口防洪设施,严格执行预警停产撤人指令,露天矿山和排土场要落实雨季“三查”工作,加强边坡稳定性监测,及时清理疏浚截排洪设施;尾矿库要提前降低库区水位,留足调洪库容,保持低水位运行,严防暴雨引发次生灾害事故。二是督促企业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发现险情及时上报、科学处置。三是降雨后矿山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严禁盲目复工复产。
(三)工贸方面。各县(市)安办提醒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辖区工贸企业加强雨季潮湿环境的用电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移动用电、临时用电管理,强化电气设备线路安全检查,排查整治线路破损、绝缘失效等隐患,严禁违规带电作业,落实挂牌上锁制度,做好绝缘保护工作,严防触电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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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预警信息 2023年第260期(总第574期)
一、事故信息
9月15日16时至16日16时,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接报3起亡人事故:
1.10日3时47分,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一搬运工从货车上卸载物品时发生1起工商贸其他行业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14日10时30分,眉山市东坡区洞子口“余氏东风”汽车修理厂发生1起其他行业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3.15日16时40分,南充市蓬安县河舒镇小板桥村五组,施工单位中国铁塔公司南充分公司发生1起建筑施工行业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预警信息
(一)涉安气象信息
17日晚上到18日白天,泸定及海螺沟境内有中到大雨,个别乡(镇)有暴雨,州内其余大部地区有小到中雨。
(二)安全生产预警
各县(市)要按照《全覆盖开展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反馈的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全力确保我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风险研判
(一)危化风险。企业未制定安全措施,操作人员未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可燃液体可能溢出引发燃爆事故,安全风险高。
(二)非煤矿山风险。非煤矿山企业可能存在安全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特种设备未定期检测检验,日常安全巡查检查不到位,人员违规操作,安全阀未在设定压力范围内起跳等问题隐患,易导致罐体超压泄漏、爆炸事故,安全风险高。
(三)工贸风险。工贸企业仓库、厂房等场所可能存在电气线路过载发热、用火用电不规范、易燃物料清理处置不当等问题隐患,易引发火灾事故,安全风险较高。
四、工作建议
(一)危化方面。各县(市)应急管理局督促辖区内危化企业对检维修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分析,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设备设施检维修作业期间的风险管控,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意识,提升员工应急反应能力,严防事故发生。
(二)非煤矿山方面。涉矿县(市)应急管理局督促辖区非煤矿山企业认真做好特种设备储罐及阀门、压力表、液位计等附属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按要求定期开展安全附件的检测检定,加强在线监测监控,做好液氨储罐的压力表显示数据跟踪记录,及时掌握压力变化情况;强化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章作业,严防罐体超压漏泄引发中毒和窒息、燃爆等事故发生。
(三)工贸方面。各县(市)安办提醒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辖区工贸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强仓库、厂房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强化可燃易燃物料的清理处置,规范用火用电行为,认真排查整治电气线路方面事故隐患,加强消防宣传培训教育,严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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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自我揭短不怕丑,相互批评动真格——局机关第三党支部开展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按照中共甘孜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对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要求,根据局机关党委总体工作安排,第三党支部于3月15日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会上,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党建关注点》,了解了二十大报告在总结党的建设经验上的新提法,在剖析问题上的新发现,在战略部署上的新要求,引导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向全体党员进行了述职,汇报了第三党支部2022年度支部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了支部查摆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接受全体党员评议。
会上,参会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间“自我揭短不怕丑,相互批评动真格”,坦诚而不失辣味,直击问题,开展真实有效的批评。
会上,支委会根据《州应急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对支部全体党员2022年度党员积分情况进行了通报,发放民主评议表进行民主评议。
下一步,机关第三党支部将对各党员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2023年度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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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红脸出汗,祛病排毒 州应急管理局党委召开2022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按照州委部署要求,2月25日,州应急管理局党委召开2022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到会指导。会议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康斌同志主持,局班子成员参会。
为开好此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州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精心准备,采取理论中心组集体研讨、专题讲座、走访座谈,观看“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重点学习了近期中央、省、州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视材料,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准备。
会上,通报了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局党委书记、局长康斌代表班子作了对照检视,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视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联系具体实例,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我批评态度诚恳,剖析原因深刻透彻,相互批评,开诚布公,整改措施具体实在,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的目的。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甘孜篇章的起步之年,做好全州应急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局领导班子要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起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委工作要求。一要强化理论武装,永葆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州系列党委会议精神,切实做到学以铸魂、学以提能、学以促行。二要强化担当,挑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三要转变作风,砥砺求真务实的政治品质。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通过“以案促改”强化警示教育,强化法纪震慑,从我州个别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局班子成员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做到“管业务必须管队伍”“管队伍必须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四要立行立改,树牢全面整改的政治理念。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后半篇文章”,对照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抓好整改,着力锻造一支高素质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推动全州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02
2023-03中共甘孜州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州委: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按照州纪委机关、州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2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何康林、康光友、陈廷全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2月25日,州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专题学习。会前,领导班子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采取理论中心组集体研讨、参加专题讲座、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深刻领悟党的十九大以来的重大成就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深刻领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深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拥护和信赖的领导集体,习近平总书记是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领袖;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等重要论述;深刻领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州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州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州委系列部署上来,为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打牢了思想基础。
(二)广开言路,直面问题,广泛征求听取意见。我们通过向州级相关单位、各县(市)应急管理局、局各科室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谈心活动、调查研究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局领导班子开展思想政治提升、民族团结进家庭、“清风2022”六大专项整治活动、履行职责、纪律观念、作风修养、干事创业、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反映,听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相关精神,以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局班子认真落实“四必谈”要求,主要领导带头与班子成员以及正科实职干部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基层党组织书记与党员均及时开展了谈心谈话和思想沟通。谈心谈话联系实际、针对问题、敞开思想,既指出差距不足,又提出改进意见。
(三)对照查摆,见人见事,认真撰写剖析材料。会前,局党委专门组织局领导班子和正科实职干部观看了“甘孜州何康林、康光友、陈廷全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片。在专题学习、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紧扣主题,重点对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按照两个《通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查摆突出问题,剖析问题根源。主要领导亲自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亲自撰写个人材料,并在会前逐一审阅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并几易其稿;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大家本着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力求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落细落小落实、见人见事见思想。
2月25日,州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书记、局长康斌同志主持会议,会议应到9名,实到8名。局班子成员贡呷绒波、喜江鹏、彭启华、李铁、杨欣、庞健、汤大庆8位同志出席会议,洛绒曲吉同志因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请假,提交书面检视材料。会议邀请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通报了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及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情况;康斌同志代表局领导班子做了剖析检视;局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了剖析检视;各班子成员分别对局领导班子和其他成员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大家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联系具体实例,主动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我批评态度诚恳,剖析原因深刻透彻,相互批评开诚布公,整改措施具体实在,实现了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的目的。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对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了点评。
(一)领导班子检视剖析情况。
会上,康斌同志代表局领导班子做了剖析检查。局班子严格对照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6个方面的主题暨“以案促改”10个方面清单进行剖析检视,查找梳理出6个方面共17条问题:理论学习系统性和深入性不够;班子“头雁”作用发挥不足;常态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力度不够;把握理论内涵实质不深;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班子成员全局意识有待加强;班子整体作用有待提高;党员队伍教育管理还需加强;基层调研不够全面深入;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不强;斗争精神仍显不足;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化解风险挑战能力尚待提升;执行纪律和制度不严格;文稿审核把关不严,“以文辅政”能力不足;重部署,轻督促落实问题仍然存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局班子在“以案促改”对照检视时强调,汲取深刻教训,扎实做好何康林、康光友、陈廷全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担负的政治责任,也是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推动建设应急系统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契机。州应急管理局及班子成员坚决拥护和落实省委、省纪委部署要求和州委工作安排,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扎实做好以案促改,深刻反思,引以为戒,逐项整改,确保实效。局党委及班子成员要切实把做好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通过以案促改强化警示教育、强化纪法震慑、深化源头治理。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严于律已,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做到“管业务必须管队伍”“管队伍必须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全力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州应急管理系统风清气正、廉洁清朗。
(二)班子成员检视剖析情况。
局班子检视剖析后,8位班子成员逐一从民主生活会要求的6个方面暨“以案促改”10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并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作了检视剖析。大家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不摆功,不诿过,主动认领、承担领导班子问题责任。同时,每名班子成员都能深入查摆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和纪律观念上找差距。在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基础上,明确了努力方向,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班子成员个人检视剖析后,其他同志本着对党和事业、对单位和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开门见山,直截了当指出缺点不足,逐一提出了批评意见。大家坚持开诚布公、坦诚相见、出于公心,达到了触动思想、解决问题、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班子成员之间共提出批评意见107条,比较集中的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掌握不够精深;政治定力和“四个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适应新形势下应急管理工作的动力和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和提高;自律意识有所弱化,跟踪督办效率不高;党委会替代局务会现象仍然存在;对干部职工要求得严,处理得轻,存在“举得高,放得轻”的问题;有的大局观不强、站位不高;团队意识不强,只重视自己分管领域工作,对分管以外的工作关注度不够;有的工作方式方法有待提高;有的好人主义现象明显,不愿得罪人;有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有的项目推进进度慢,大胆管理不够;有的进取心不足,工作激情有所减退;有的在工作衔接协调上力度不够,办法不多;有的面临困难缺乏敢闯敢干的勇气,解决新困难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有的怕担风险,改革创新工作力度不足;有的联系服务群众积极主动性不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根治不彻底;有的敢抓敢管有差距,落实不够有力等等。
(三)指导组点评情况。
州纪委监委李登义同志点评: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主题突出,问题剖析检视深入到位;班子成员敞开思想,敢于揭短亮丑,同志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十足,达到了红脸出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整改措施方向明确,切实可行。要求:一是严防“闯关”思想,切实强化整改落实。二是增强政治定力,狠抓学习教育不放松。三是要结合工作使命,继续加强自身建设。
州委组织部何孟夏同志点评:民主生活会求真务实,班子成员遵循“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开展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客观全面,相互批评出于公心,开诚布公,整改措施具体明确,
是一次质量较高的民主生活会。要求:一要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上作表率;二要在细化实化举措,推进问题整改上作表率;三要在发扬斗争精神,勇于自我革命上作表率。
针对民主生活会六个方面、“以案促改”十个方面以及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查找出的问题,局领导班子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班子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不断提高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带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管理权和主动权,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错误思想面前敢于亮剑,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强化政治操守。
(二)强化理论武装,永葆绝对忠诚政治品格。继续抓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急大讲堂”、应急网络学院学习,坚持学习制度化、经常化和系统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及王晓晖书记来州调研指示精神;落实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丰富学习载体,拓宽学习渠道,提升教育效果。带头落实“三会一课”、谈心交心、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化巩固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增强历史自信,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抓好学习与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持续增强理论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强化担当作为,勇挑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主业主责首责意识,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四风”问题新动向。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着力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对“负面清单”落实情况检查跟踪,推动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日常教育监督,聚焦关键节点和重点环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提升监督实效,为推动应急系统风清气朗政治生态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四)转变工作作风,砥砺求真务实政治品质。坚持改进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完善灾害救助机制和应急救援体系,深入了解一线状况,广泛倾听一线诉求,将领导班子下一线调查研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长效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对群众高度关切的问题做到及时回应、认真解决;完善深入基层调研制度,带头深入基层、走进群众,真正通过调研了解基层实情、倾听群众声音,用感情、亲情、热情主动为群众服务,拿主意,想办法解决具体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不断增强实际工作能力,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勤政为民,脚踏实地,努力把工作效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五)立足问题整改,树牢全面整改政治理念。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贯彻中央、省、州部署要求,聚焦州委“一条主线、打造两区三地,培养四大动能、实施五大战略”总体格局和全省“一条主线”(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大体系”(构建源头治理、应急应战、战备保障)、“六项工程”(加快推进本质安全提升、灾害源头防治、救援能力提升、科技信息支撑、基层基础建设、队伍正规化建设),持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水平,不断增强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全面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甘孜州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19
2023-01以案明纪 忠实履职——局党委书记康斌上廉政党课
为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2023年1月16日,局党委书记康斌以《以案明纪 忠实履职》为题,为在康党员干部上了一堂深刻的廉政党课。
康斌指出,发生在身边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归根结底是党性出了问题,忠诚出了问题,是内心的坚守和信仰出了问题,是精神之钙严重缺失;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放松了思想上的教育学习,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导致理想信念的丧失,从而许多问题就此产生;反面典型就是最好的“警示样本”,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警觉,行动上要引起高度重视。
康斌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强化学习意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领悟道理学理哲理;加强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学习,准确理解、全面把握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要带头敬畏纪律,强化法纪意识,时刻牢记党纪国法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和不可逾越的“红线”;在交往圈子中分清良莠、慎重交友,抵御住灯红酒绿,不为声色所迷;以身边的案例警示教育为契机,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要坚守责任担当,按照中央和省、州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自己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履行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把各自责任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根据各自工作岗位职责聚焦廉政风险点、隐患点和薄弱点,完善落实好领导责任的管用措施,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责任担当就到哪里,廉政表率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通过廉政党课,党员干部们深受触动,纷纷表示将把党课内涵铭记于心,做到思想和行动统一,做到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廉洁防线,为守牢安全底线,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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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州应急管理局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
2023年1月16日,州应急管理局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听取机关党支部书记和机关党委书记2022年度履行抓党建工作职责情况报告,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局党委书记康斌主持会议并逐一点评。
会议指出,2022年以来,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局机关党委、各支部支委能够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政绩,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党建职责,定期督查指导党建工作,将任务落实到支部、责任传递到党员,推进了基层党建工作稳步开展。同时,工作中也存在思想政治教育不深、宣传教育学习不够、支部建设存在差距、组织工作创新不足等问题。
会议强调,局党委、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把牢政治方向,确保忠诚可靠,坚决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和权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听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命令和指挥;要完善制度规定,增强责任意识,及时对现有党建工作制度机制进行修订完善,把机构、人员和体制、机制理顺、建好,健全工作规则、纪委议事规则、党支部工作规则等制度,督促党委成员履行抓经常性政治工作的职责;要强化组织功能,激发组织活力,认真开展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活动,完善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创新文化、制度、科技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党员教育模式,运用好微信、微博等载体,加强与结对支部的沟通交流;要树立担当意识,健全责任体系,按照“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原则,健全党建工作条线指导机制,完善领导班子抓党建工作考评办法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强化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运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追责,倒逼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增强党建责任意识,自觉肩负起管党治党责任;要严格政治纪律,紧盯纪律作风问题突出的领域,集中整治“怕、慢、假、庸、散”等问题,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小问题、小毛病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严格落实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聚焦监管执法、项目招标采购、救灾款物分配等重点领域,强化执纪监督,涵养良好家风,严守廉政底线,营造清风正气的干事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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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续聘及新增甘孜州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名单
续聘及新增甘孜州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名单11.4甘孜州应急管理专家公示.xlsx
29
2021-10甘孜州应急专家库
12
2020-06安全生产综合领域专家库
序号 | 姓名 | 所在单位 | 备注 |
1 | 杨甫光 |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 | 专家组长 |
2 | 陈爱军 | 四川省成都市斯卫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 | 副组长 |
3 | 邹剑平 | 中电四川(江边)发电有点公司 | 副组长 |
4 | 余涛 | 四川省成都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 |
5 | 胡伟 | 四川省茵地乐科技有限公司 | |
6 | 刘克峰 | 四川省成都蓉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7 | 朱渝 |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 | |
8 | 程川 |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 | |
9 | 郭自力 | 四川国泰民安科技有限公司 |
12
2020-06科技与信息化领域专家领域
序号 | 姓名 | 所在单位 | 备注 |
1 | 岳宇 | 甘孜州科技信息研究所 | 专家组长 |
2 | 周冬梅 | 成都理工大学 | 副组长 |
3 | 张志高 |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 | 副组长 |
4 | 李高帅 | 四川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所 | |
5 | 刘勇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甘孜分公司 | |
6 | 彭雪峰 |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四川安全技术中心 | |
7 | 李毅 |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 | |
8 | 秦培均 | 四川铸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12
2020-06防震减灾领域专家库
序号 | 姓名 | 所在单位 | 备注 |
1 | 杜斌 | 四川省地震局 | 专家组长 |
2 | 张致伟 | 四川省地震局 | 副组长 |
3 | 龚宇 | 四川省地震局 | 副组长 |
4 | 梁明剑 | 四川省地震预报研究中心 | |
5 | 龙锋 | 四川省地震预报研究中心 | |
6 | 范开红 | 四川省地震局 | |
7 | 杨贤和 | 四川省地震局 | |
8 | 周荣军 | 四川省地震局工程地震研究院 | |
9 | 陈峻 | 四川省地震局 | |
10 | 张艺 | 四川省地震局成都地震基准台 | |
11 | 胡鹏 |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12 | 董云 |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13 | 王世元 | 四川省地震局工程地震研究院 | |
14 | 李娟 | 四川省煤田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 |
15 | 戴仕贵 | 四川省地震局 | |
16 | 李朝安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