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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
2023-03-03 15:07:44
来源:
州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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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孜州应急管理局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州委依法治州办的工作部署,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执行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深化应急管理改革、推动发展、化解风险、维护安全。全州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6.67%85.71%,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森林草原防灭火连续2取得建州以来火灾起数、过火面积、受损面积三下降的历史防控最好成绩;成功应对21轮强降雨、143起洪涝地质灾害、金沙江历史最大洪峰过境,实现人员零伤亡”。

一、确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议,“学习强国”、应急管理系统干部网络培训学院、法治教育网等学习平台,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的学习领会,切实增强了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的责任感和急迫感。2023年共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其中党内法律法规学习4次,业务法律法规4次。二是牢固树立法律规则、职权法定、程序正义思维,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依规办事,支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等工作机构依法履职。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局党委会每季度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责任制。三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应急管理工作。年初制定并印发《甘孜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逐步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各科室、中心、执法队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依法履职尽责,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应急法治环境。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制定《甘孜州应急管理局年度普法计划》和《甘孜州应急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印发《关于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安全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五进活动,全州每个乡镇创建1个安全宣传五进示范点,使企业、社区、农村、学校、家庭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二是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活动,通过集中宣传,为群众发放宣传单,并认真解答群众咨询的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涉及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问题,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和微信、微博公众号公开局业务动态、工作流程、服务指南、政策措施、安全知识、风险提示等内容,将应急执法活动完全置于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之中,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结合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法律知识宣传,通过制作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应急演练、现场咨询问答等,组织开展了现场咨询活动,发放《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光盘100张,提请委、政府,在常委会、常务会上进行观看,要求各县()、各部门、各企业组织观看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群众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活动期间,全共派发安全生产宣传单10万余份,发放防灾减灾知识手册5000余本,组织全大型应急演练6次,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二)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预报、审查、报备制度。将部门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调查摸底,做好登记申报工作,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制定程序、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仔细确认政策依据,加大公众参与、专家参与、合法性审查力度,按程序做好审查、提请研究、报备工作,积极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工作。二是严格依法监察执法。年初针对甘孜州企业数量、规模、类型,编制《2023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监察执法计划》,及时报请州政府批准并报省应急厅备案。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统一执法着装和佩戴执法标识,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及时公示执法处罚情况。 三是强化信息化执法。落实“互联网+执法”要求,深入推进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使用,执法系统使用情况作为执法工作定期通报的重要内容,执法系统数据作为执法数据统计汇总的主要依据,确保全州各县(市)100%使用,执法检查 100%全录入。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严格审核重大执法决定、项目合同、规范性文件、国家政策执行以及疑难复杂案件等事宜,为局内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化解矛盾纠纷、事故调查处理等提供法治支撑,保障应急管理执法的公正性。五是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根据《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成立甘孜州应急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指导、监督全局行政执法工作和案件审理工作。制定《甘孜州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对简易处罚程序外的行政处罚纳入法制审核和监管范围。要求执法检查时发放廉政监督卡、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生产经营单位的满意度调查,截止目前未收到任何投诉和举报。

(三)强化运行监督,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完善审批“最多跑一次”工作,动态修订办事服务指南,严格按照急办件“主动式”服务,承诺件“全程式”服务,推进提前介入、预先审查等方式,指导企业做好相关许可审批工作。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为(包括依据、主体、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做到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43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份,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证18份,特种作业人员证书14份。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责令纠正或者予以撤销的案件。二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国家、省、州的新要求新规定,调整修订并公布《甘孜州应急管理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3版。共有事项406项,其中行政处罚369项,行政许可1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检查5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

(四) 强化执法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备案制度。调整充实“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在全应急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备案制度,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实际,年初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在确保重点行业企业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对其他行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行政处罚进行“双公示”。 三是强化监管执法力度。执行“强安2023”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48家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92人次,查出安全隐患问题934条,已完成整改705条,立案处罚共计76起,行政处罚金额共计193.4万元,其中一案双罚2家,上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2起。启动两法衔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起。

(五)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组织实施,组织全局职工51人开展线上学法考法培训考试。新增8人取得执法证。二是举办“2023全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专题培训班”和“2023 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州执法支队、各县(市)执法大队130余人参加培训。三是按照三年全履盖提升执法能力水平的要求,从2023年5月份开始,首批从乡城县、泸定县、甘孜县三县抽调执法人员到执法支队开展为期半年执法业务技能跟班学习。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州应急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有待提高。个别执法人员习惯老套路、旧办法,靠经验执法,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意识不强;基层安全监管存在执法力量不足、业务素质普遍不高、执法保障不到位等实际困难。二是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对《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不够,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社会知晓率相对较低,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安全生产法治基础依然薄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认识不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偏低,给行政执法工作增加了难度。个别企业负责人法治观念、依法办企意识、红线意识仍旧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严格按照安全监察行政执法队伍要求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充实专门、专技、专业人员,健全完善重点检查与“双随机”抽查。结合本地实际聘用专职技术检查员、辅助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协助执法工作,按照专辅结合原则缓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不足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推动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提升应急管理系统的行政执法透明度,更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七进”活动,宣传和普及安全防护、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技能,构建全方位、多载体的应急知识社会宣传网络,营造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