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国家着眼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石渠县地处高原,自然灾害时有发生,抓好防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本次普查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2020年为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2021至2022年为全面实施阶段(其中2021年主要开展调查类任务,2022年主要开展评估与区划类任务)。
普查的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七大板块。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石渠县于2020年12月23日成立石渠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泽担任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县级19家相关行业部门为成员,普查办设立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各行业部门各司其职,明确任务全面开展风险普查工作。
在中央、省、州普查办统一安排部署下,石渠县将在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调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