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应急管理局
关于注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甘孜销售分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5年第2号)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甘孜销售分公司提出的注销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三)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现决定注销我局核发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甘孜销售分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证书编号:川甘危化经字[2025]024号;企业法定代表人:辜燕彬;企业住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泸桥镇成武路173号;许可范围:汽油、柴油(仅限票据经营);有效期:2024年09月11日至2027年09月10日】。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甘孜州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