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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八条措施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
2021-04-15 02:34:54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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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州安办印发《关于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将采取八条措施,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

一是优化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督促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矿山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行业共性+企业个性”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行业监管责任清单和企业主体责任清单。

二是建立三级包保责任清单。建立推行州领导干部包县(市)、县(市)领导干部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组、社区)的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分层分级将包保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

三是建立对ロ联系责任清单。建立州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对口联系辖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对辖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实行分级对口联系,每季度不少于1次

四是建立督导检查工作清单。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清单,全面推行州县乡三级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抓落实督导机制,督导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开展1次。

五是建立履责登记报告清单。建立州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履责清单,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年度登记报告制度,履责情况纳入州、县(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

六是建立企业安全承诺清单。指导督促辖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承诺事项清单,推行企业安全生产年度承诺公示制度。

七是加快推进清单制信息化建设。强化“科技兴安”,突出“现场检査+平台监管”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清单制+信息化”建设。

八是全面推行“两书一函”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约谈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制度,对连续发生事故的及时约谈提醒,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的及时提醒敦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