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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召开安全生产暨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021-01-20 01:30:10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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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全州安全生产暨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康召开,会议传达了近期中央、省、州领导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报了省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提示函》,安排部署了全州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和交叉检查工作。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刘吉祥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聂鑫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0年,全州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良好成绩,但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仍然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地区安全防范不到位、个别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必须警钟长鸣,把好思想关、行动关,举一反三,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会议强调,要紧盯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着力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聚焦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市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特别要迅速开展火工品专项治理,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管控制度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全面看死盯牢、加强暗查暗访、依法严查严管,坚决防范事故发生。要强化应急值守,进一步完善力量调集、救援组织、现场指挥、物资储备、信息发布、事故调查等方面的应急救援机制。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丝毫不能动摇,一刻不能放松,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将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对省安办提示函指出的我州26座地下矿山、8座露天矿山、5座排土场、11座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月18日至24日,康定、泸定、丹巴、九龙、白玉、理塘等6个县(市)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形成自查和整改报告,由县(市)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县(市)长双签字后于2月7日报州安办;第二阶段:1月25日至31日,由州安办牵头,组成3个工作组对相关县(市)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交叉检查



同时,要采取“专家+执法”模式,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1月初至2月11日,重点针对春节、藏历新年前大规模停产停业、道路交通流量明显增多、值班值守缺位、应急管理不到位等突出现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月25日至3月底,重点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重大隐患整改闭环情况再核查;并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和企业,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州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政府、部分重点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