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与目的
甘孜州森林草原资源丰富,防火任务艰巨。为从源头上规范野外动火作业,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了本制度,统称为野外动火“双报制”(即“报备制+举报制”)。
二、核心内容
(一)野外动火扫码报备制度。一是统一二维码。州森防指办统一制作“甘孜州野外动火双报二维码”,在林(牧)区施工工地、营地等动火点位广泛张贴。二是动火前必须扫码报备野外动火(包括生产用火、民事动火、计划烧除、民俗用火等)前,操作人员须扫码登记,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已获得林草主管部门或赋权乡(镇)政府批准的佐证材料。“应扫必扫,应报必报”。三是自动推送提醒报备成功后,系统自动以短信形式通知所属乡(镇)负责人或县(市)林草局分管负责人。四是现场核查。乡(镇)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到现场检查:安全员是否在场、工器具是否安全、风险识别及交底情况、易燃物清理、消防器材配置、防火隔绝措施等。县(市)林草局分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核查。五是现场处置。不符合规定的,立即叫停整改。整改完成后再重新扫码报备。对违规动火,由行业监管部门或赋权乡(镇)政府依法处罚,核查人员在系统内反馈整改情况。
(二)野外违规动火举报制度。一是举报渠道。扫码举报:扫描二维码后按弹窗提示填写信息,系统生成工单自动推送相关部门。电话举报: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二是线索核查。系统根据举报自动定位,推送预警至所属乡(镇)和县(市)林草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或赋权乡(镇)政府调查处理。三是奖惩措施。举报属实:对举报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违规动火:对违法违规企业(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三、与“动火审批制”的关系。
原有审批制不变。动火作业必须先在线下取得林草主管部门或赋权乡(镇)政府的批准。“双报制”是新增的报备+举报环节:审批通过后,动火前再扫码报备,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不能相互替代:审批是前置条件,报备是动火前的必要程序。
四、工作要求
一是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各级森防指办牵头抓总;林草等部门加强监管执法;乡(镇)落实属地责任,督促主体落实。
二是宣传发动。在动火点位广泛张贴二维码。利用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制度内容。强调“举报有奖,违规必罚”,形成“动火必扫码,违规必受处”的社会自觉。
三是积极审批。向群众和单位讲清楚“双报制”与审批制的区别,避免误解。
四是督导检查。各级森防指办将“双报制”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督导,对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不作为的及时通报批评。